本报讯通讯员徐卫报道:9月5日,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副处长李军、二级调研员孙鹏一行到通山县洪港村、沙堤村就“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复核。
洪港村是2008年获司法部、民政部命名的第三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沙堤村是2015年获司法部、民政部命名的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检查组进村后,听取汇报,了解两个村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严格对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考核指导标准》,详细查阅了工作档案、会议记录、工作台账,了解村规民约、民主决策执行情况、实地查看了法治宣传栏、村务公开栏等。
复核结束后,省复核组对通山县的两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予以充分肯定,并高度肯定洪港村的“五议五公开”制度和沙堤村“一村一律师一民警一人民调解员”制度,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主法治要求在不断提高,村(社区)作为民主自治的基础单元,村两委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要求,让民主法治真正发挥保障村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作用。县司法局要进一步指导督查,完善机制,切实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在推动乡村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