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1日 星期
崇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天城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有效保证城区道路秩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城区以下路段设置电子监控抓拍系统,进行交通禁行及禁停。

  1、解放路桃溪路口禁止车辆停放及左转。

  2、实验一小门口全路段禁止车辆停放。

  3、工会路口东禁止车辆停放。

  4、新建中路全路段禁止车辆停放。

  5、崇阳大道住建局门口路段禁止车辆停放。

  敬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

   崇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9月4日

2019年9月11日 星期

第10版:崇阳周刊-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