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一会儿就到,他家庭情况比较特殊,我们已经将他纳入司法救助和长期关护对象,请老师平时多关心他在学校各方面的情况,不要让他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毕竟孩子还小……”
8月28日,崇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黄蒲与第五检察部干警来到崇阳县实验小学龙背分校报到点,反复叮嘱学校领导和老师。
这已经是黄蒲8月份第二次来到这所学校。
第一次她带着入学商请函,为年仅7岁的小轩(化名)入学来校商议。小轩为什么会成为司法救助和检察官长期关护的对象?
原来,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小轩母亲将父亲刺死,2014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只留下当时不满2岁的小轩和祖父相依为命。后来祖父将他寄养在姑姑家,自己外出务工赚钱。
小轩的遭遇反映到检察院后,崇阳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开展了一场“接力”式的救助与关护,在了解第一手情况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审阅相关案卷、到户籍所在地开证明、撰写司法救助申请报告、多次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经过市县两级检察院协调,最终为小轩申请到5万元司法救助资金。
2018年9月13日,承办检察官程玲与未检检察官黄蒲一同对小轩进行了回访,同时将存有司法救助资金的银行卡送到监护人手上,这笔钱将成为他小学初中的教育资金。
在今年的回访中,检察官得知小轩要上小学了,但户口在港口乡塘口村,按照就近入读的政策,小轩将处于在户籍地上学无人照顾,在城区就读有人照顾却无法入学的两难境地,急需在入学前为其解决学籍问题。
2019年8月,小轩入学前夕,未检检察官黄蒲在做好前期相关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多次与县教育局和学校进行沟通协调,教育部门决定特事特办,让小轩在现居住地附近的崇阳县实验小学龙背分校入学就读。
这一次她提前来到学校,为小轩送上书包等入学礼,并向老师说明其家庭情况,学校与老师也主动加入到共同关护的行列。
黄蒲说,“对7岁的小轩而言,虽然家庭不幸,但在在其成长路上,我们会同来自社会各方的力量让爱不缺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