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日 星期
遵章守纪 文明出行
我市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本报讯 记者王恬报道:“爹爹,过斑马线一定要等绿灯亮,红灯要停。你推着小孩又提着东西,让我来帮您推送小孩到对面吧……”1日,在温泉中心花坛,志愿者高燕亲切地对一位急于过马路的老人说。

  当日,我市开展中心城区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市直单位200名志愿者,在温泉路、银泉大道、淦河大道、咸宁大道、长安大道、马柏大道等城区主干道上的36个点位参与交通秩序管理,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提升市民文明出行意识和文明出行素质,助力文明交通示范路、严管街打造工程,逐步实现城区交通环境安全有序、文明畅通。

  此次志愿服务活动中的志愿者分为A组和B组,志愿服务时间有两个时间段,第一个时间段为9月1日至9月30日,A组负责周一、周三、周五、周日,B组负责周二、周四、周六。具体上岗时间为7:30-8:30,17:00-18:00。第二个时间段为10月8日至10月31日,A组负责周二、周四、周六,B组负责周一、周三、周五、周日。具体上岗时间为7:30-8:30,16:30-17:30。

  志愿者们统一着装,在温泉城区文明交通示范路、严管街的各路口和人行横道开展交通文明劝导。劝导行人过马路遵守信号灯、走斑马线;劝阻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跨越护栏等不文明行为;劝导非机动车按车道行驶,驾乘摩托车者戴头盔;劝阻非机动车超载、越线、闯红灯;劝离进入机动车道的行人、非机动车辆和摊贩;劝导车辆停放有序,引导驾驶员将车辆停放在停车泊位内,劝离占用人行通道的车辆或摊贩;热情帮助老弱病残幼群众安全通行,友善耐心回答路人询问等,尽己所能,方便他人,传递文明正能量,引导群众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同时,全市党员干部和文明交通志愿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践行交通安全法规,主动礼让行人,自觉摒弃开车打手机及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步行过街不看红绿灯、跨越隔离设施等六大交通陋习,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六大危险驾驶行为,以实际行动向家人、朋友、社会各界示范文明交通行为,影响、带动更多市民遵章守纪、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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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 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奋力谱写新时代咸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