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希子报道:近日,一网民在咸宁网络问政平台上发帖咨询,自己因生育二孩想提取公积金,但不清楚具体要求,希望相关部门能帮忙答疑。
该网民表示,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实施全面两孩配套政策的意见》中提出“放宽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提取政策”要求,职工生育二孩后可以提取公积金。自己现在想提取,但不清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在哪里办理。
对此,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两孩配套政策的通知》内容如下: 没有贷款的职工家庭,在生育二孩后可在一年内(以第二孩出生日为准)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自2018年8月3日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提取资料有:提取人身份证,结婚证,一孩的出生证、户口本,二孩的生育服务证(原准生证),出生证,提取人的银行卡。持以上资料到缴存住房公积金中心大厅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