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王植、薛娇报道:为规范信访举报秩序,预防和查处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行为,及时为受到错告、误告、诬告或反映失实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澄清正名,近日,崇阳县纪委监委制定并印发《信访举报失实澄清正名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对受到诬告的干部将通过个别说明、会议通报、网络、媒体公开通报等方式澄清事实。对调查核实确属诬告的,由受理举报单位或举报人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举报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于严重捏造歪曲事实、手段恶劣、严重干扰换届选举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已有明确结论仍反复诬告陷害他人以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形的,坚持从严从重处理,形成震慑效应。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为3名受诬告干部进行澄清正名。下一步,将与政法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金融、公务员管理等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