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4日 星期
我市拟定实施方案
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

  本报讯 记者谭昌强、通讯员李文报道:23日,记者从市城区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咸宁市城市公共区域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正式进入部门意见征求阶段。

  《方案》提出,我市要在2020年12月前,完成城市公共区域政务、文化商业医疗交通学校等公共建筑及新建居住区域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工作。

  在具体分工上,市住建、发改、规划、财政、民政等20个单位部门,将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结合各自职责范围,对我市城区无障碍设施的现状摸底、方案制定、项目审批、建设改造、资金组织、服务培训、指导监督等系列工作分头组织推进。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的制定,将有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帮助老弱病残孕幼等弱势群体改善生活环境,方便其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也将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提供强大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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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 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奋力谱写新时代咸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