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2日 星期
曹胜利:心系民生办铁案
通讯员 肖华 吕力

  “将人民装在心中,在正确适用法律的前提下,尽力让百姓感受到法律的阳光和温暖。”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曹胜利以不办错案、冤案,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实践,被群众誉为是关注民生办铁案,维护正义有担当的人民检察官。

  2000年大学毕业进入该院工作的曹胜利,凭着娴熟的法律知识和过硬的业务能力,默默耕耘在刑事案件公诉一线,先后成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成为咸安司法系统的办案能手。

  深入挖掘找铁证

  曹胜利常说,公诉案件,只有公诉人举证到位,方能指控有力;重事实、举铁证是公诉人必备的基本品质。

  2014年,曹胜利在办理康某涉嫌酒驾,造成一死一重伤的交通肇事案件时,发现康某的笔录存在疑点,前后回答关联性不足。于是,立即向检察长请示,及时启动法律监督调查程序。

  见到康某,曹胜利问:“是你开车撞倒人的吗?一死一重伤,你知道要负多大的法律责任吗?”被关押了一段时间的康某,此时再也憋不住了,说:“我没有开车撞人,是张老板叫我帮他顶包的。”原来,康某所在公司的老板张某在2014年2月的一天晚上,酒后开车在温泉城区撞倒行人,造成一死一重伤。事后,张某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打电话叫来康某顶包。

  案件事实查清,张某被依法追责,康某也被以包庇罪重新提起公诉,不仅还了法律的威严,还给试图玩弄法律的人以有力的警示。

  刚正不阿斗黑恶

  公平、公正、清廉、严明,是一个公诉人的职业灵魂。

  2009年至2010年,我市集中开展打击“一霸四强”等涉黑涉恶犯罪。在此期间,曹胜利被指定为全市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公诉人。

  该案涉案人员众多、关系庞杂,有人劝他不要接。但曹胜利却说,检察官的职责就是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没有不能接的案。

  办案过程中,说情人纷至沓来,请吃的、送礼的,均被曹胜利当场拒绝。于是,有人隔空递话:“姓曹的,做人做事不要太认真,别把人往绝路上逼。”更有甚者打来威胁电话:“曹胜利,你家在什么地方我们十分清楚,难道你就不怕你妻子和孩子出点啥事?”曹胜利回复:“依法办事,是我职责所在。没有什么好怕的!”

  曹胜利就是这样,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心,义无反顾地投入到公诉之中,让罪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宽严相济弘法理

  “司法为民,宽严相济、法理相容;我们办的不仅是案件,更是当事人的人生。”曹胜利是这样说的,也是坚持这样做的。

  2017年,一名19年前的命案逃犯谢某被缉拿归案。当年,谢某与被害人因一起工程结算引起纠纷,在殴斗中,谢某邀约他人行凶导致被害人身亡。时过境迁,有些证据无法收集,谢某说:“我当年不在现场,人又不是我杀的,我哪有罪?”而被害人家属听说谢某被抓,情绪非常激动,非要找谢某报仇不可。

  曹胜利受理案件后,认为此案不单是一个法律适用问题,更是一个在大层面上如何做好涉法安抚、化解社会矛盾的问题。

  “你现在的关键是过好当前的生活,教育好子女,法律事务由我来帮你解决。”走访被害人家属时,曹胜利看到其家徒四壁,生活十分困难,在细心安慰的同时,向谢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使其认罪伏法,同意附带民事赔偿被害人家属10万元。

  案件提起公诉时,曹胜利从宽严相济的角度向法院提出量刑意见,建议对谢某在法律范围内予以从轻处理。案件判决生效后,不仅获得双方认可,而且被害人家属还特地制作一面锦旗送给曹胜利,感谢他心系民生的倾情奉献。

2019年8月2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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