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震、通讯员余勐、刘宇翔报道:“侥幸砍树卖钱让自己吃了大亏。”咸宁高新区横沟桥镇李堡桥村村民刘某怎么也没想到,砍自家山头上的树也犯了法。
办案民警介绍:“根据《森林法》的规定,凡采伐林木,除房前屋后和自留地零星树木外,都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即使是自家山林也不得擅自砍伐。”
经查明,5月4日至5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民工砍伐自家山林的杉树,并将伐倒木运到树场销售牟利。经鉴定,刘某所砍伐杉树的立木蓄积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目前,刘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森林公安呼吁林区群众从案件中吸取教训,不要擅自对树木进行砍伐,滥伐林木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水土流失,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