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甘丁晶报道:为贯彻落实好国家主席习近平6月29日签署发布的特赦令,崇阳县司法局积极部署,严把“四关”,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特赦工作,确保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严把宣传关。自特赦令发布以来,该局对内加强宣传,组织社区矫正管理局、12个司法所全体人员深入学习研读,确保吃透精神,准确把握特赦的范围、标准、条件和程序,明确特赦工作各个阶段的目标措施。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特赦专题宣讲,对照特赦条件,逐一确认签订《社区矫正对象特赦明白纸》。
严把排查关。该局组织各司法所查阅社区服刑人员档案材料进行摸排甄别,严格依据特赦标准、按照时间节点,逐一查阅档案卷宗,走访摸排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对符合认定条件拟特赦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甄别核实、调查取证和报送审核,保证特赦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完成,做到不错放一人、不漏赦一人。通过排查甄别,最终确认崇阳县共有24名社区服刑人员符合特赦令条件。
严把法律关。成立崇阳县报请特赦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报请特赦案件的审核评审。7月29日召开特赦工作专题会,特邀县检察院、县纪委监委派员列席集体研究评审,听取他们的意见,对报请特赦案件进行法律把关和监督,积极审慎实施好特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特赦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严把廉洁关。县司法局坚持“内外并举”,扎紧制度的笼子,明确提出“三个不得”,即工作人员不得与社区服刑人员有超出正当范围的接触,不得接受服刑人员的吃喝宴请,不得收受社区服刑人员任何礼品物资。同时,对于全县24名拟报请特赦的社区服刑人员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从7月31日至8月2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任何举报和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