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宋文虎、通讯员石义涛报道:“我购买的瓷砖颜色与当初选定的差别很大,找卖家退换却被拒绝,怎么办?”近日,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接到了邱女士求助电话。
接到电话后,“12315”投诉举报中心立刻将事件转交西城市场监管所处理。经了解得知,邱女士在县城某品牌瓷砖店选定了一款瓷砖,并支付了15000元货款。然而,瓷砖到货后,邱女士发现瓷砖颜色与当初选定的相差甚远。邱女士几次与卖家理论,但卖家不予理会,拒不退换。无奈邱女士只能拨打“12315”寻求帮助。
经查证,邱女士所言属实。为及时解决邱女士的诉求,工作人员积极与卖家进行沟通,并现场告知卖家,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当天中午12点左右,卖家退还了邱女士的所有货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