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6日 星期
完善信用修复举措 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我市2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本报讯 通讯员桂誉嘉报道:我市完善信用修复举措, 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目前,已有2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工作。

  其中,一家公司因在去年组建商砼价格群违反价格行为有关规定被原物价局处以行政处罚5000元罚款并上报信用中国网站,该公司得知可以线上修复时,找到了市信用办进行在线提交修复申请,因符合文件相关要求,行政处罚不良信息不到3个工作日就从信用中国网站撤销,该公司负责人表示“通过线上修复,不仅操作便捷还缩短了办理时间,解决了公司因不良信息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据悉,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是指经行政监管单位就信用主体的违法失信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网站公示后,按照规定程序将行政处罚信息予以删除的过程。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通知》,已于7月1日起实施。我市分配了权限账号并设立了修复网点,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信用查询窗口或市发改委可由工作人员指引操作。

  市信用办工作人员介绍,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的适用对象分为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为3个月到1年;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为6个月到3年。最短公示期满后,失信主体可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特定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为3年,期间不予修复。《通知》对不予信用修复的情形进行了明确,除了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的,还包括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包括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此外危害国防、逃税骗税、扰乱社会秩序,1年内信用修复累计满2次等情况,均不得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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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 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奋力谱写新时代咸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