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9日 星期
咸宁市发改委关于召开城市公汽票价调整价格听证会的公告(一)

  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咸宁市发改委拟于9月上旬召开城市公汽票价调整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0名。

  1、消费者10人(温泉城区3人、永安城区3人、马桥镇2人、汀泗镇1人、向阳湖镇1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2、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3人委托行业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推荐。

  3、相关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7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湖北科技学院专家或学者1人、党代表1人、市消费者协会1人、市司法局1人、其他人员1人),由市发改委发函邀请。

  二、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的本市市区常住公民;

  2、有社会正义感和责任心,有群众基础,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能提供书面文字意见;

  3、能按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三、听证会设旁听席3名。旁听人员根据报名情况随机抽取产生。

  四、听证会设记者席。由市发改委邀请新闻媒体采访听证会。

  五、报名方式

  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及旁听人员报名时间为7月26日至8月9日,有意参加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市发改委价格科报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9号,联系人:徐晓明、余剑,联系电话:07158895101)。

  特此公告!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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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 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奋力谱写新时代咸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