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4日 星期
公益诉讼护安全
○通讯员 阚丽莎

  7月17日,通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利在人大代表网上看到有留言举报,位于大路乡新桥冯村河段处有死猪漂浮在水面上,腐臭难闻。陈利检察长高度重视,立即将该线索移交院第四检察部,要求深入核查,加强监督,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接到线索后,公益诉讼检察官立即前往事发河段,经核查,该河段位于大路乡新桥冯村十组,属于通羊河上游,在举报地点,检察官看到有一头死猪尸体漂浮在水面上,高温发酵下,腐烂的死猪尸体发出浓烈的腐臭气味,河流的水质已变浑浊。

  随后,检察官对现场附近的住户进行走访调查,村民对河中乱弃死猪的现象怨声载道,更有村民反映:“最近经常看到很多死猪漂浮在河面上,臭气熏天,一直没人管,我昨天还亲自打捞填埋了一只死猪,其他的都顺着河流不知漂到哪里去了,现在终于有人管了……”

  了解情况后,检察官立即联系当地乡政府、县环保局和县农村农业局相关负责人,要求乡政府依法对乱弃在河中的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所属河段仔细清查。同时要求县环保局和县农村农业局规范执法,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监管和污染防治职责。在检察院的监督下,目前事发地河段的死猪已全部清理深埋。

  据悉,该县出现病死猪乱丢弃案后, 通山县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依法分别向县环保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某乡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清理被随意丢弃的病死猪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积极履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监管职责,对污染环境的养殖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加大宣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综合、源头治理,切实有效地维护了生态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2019年7月2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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