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刘智利报道:“小杨老师,刚才讲课的课件能发给我们吗?”“当然可以,我马上发到‘纳税人之家’的微信群里。” 这段对话来自崇阳县金太阳商贸公司财务会计叶三其和崇阳县税务局业务骨干杨加丽。
近日,在崇阳县税务局纳税人学堂里,90多户纳税人及分局税管员参加了深化增值税改革专项申报分析培训。看似简单平常的对话体现的是和谐的征纳关系,是税务部门为纳税人一次次送上减税降费大礼包的倾情服务。
崇阳金太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2月1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在此次申报分析专项培训上,叶会计带着问题听了课,也有了新的疑惑。
“降税率之后,我如何判断开什么税率的发票呢?”
“你们开具发票适用税率应依据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确定,应税销售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3月31日前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在4月1日以后的,按照调整后的税率开具发票。”
“税务局小杨老师的课件来得真及时,问题也解答得非常到位!”叶会计介绍,“今年来,国家的减税红利一波接一波,这可是福利,我们一年预计能少缴10万元左右的税费,国家政策好,企业干劲足。特别是新的税收政策出台后,如何正确开具发票和进行申报,成了我们最关心的问题,在今天的课堂上,我都找到了满意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