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9日 星期
咸安出台三项新举措
推动巡察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 通讯员吴玉强、余晶报道:近日,咸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巡察工作巡前会商、巡中督导、巡后评议制度》,明确了巡前会商、巡中督导、巡后评议具体内容,促进巡察工作规范化,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巡前商、巡中督、巡后评,是该区在总结以往巡察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的一项日常工作制度。巡前商为每轮巡察进驻前,区委巡察办制定会商方案,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巡察办主任负责召集纪委监委、组织、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进行会商讨论,重点了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范围和权力运行风险点,分析、研判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状况及重点问题、重点人、重点事,做到心中有数,增强巡察的精准度。

  巡中督为定期听取巡察组巡察工作情况汇报,解决疑难问题,指导巡察组从政治高度审视业务问题等,保证巡察定位准确。此外,还明确了巡后“双向评议”模式,促进巡察整改落地生根。

  截至目前,该区已开展巡前会商1次,共梳理重点问题13条,巡察中督导12次,评议工作在本轮巡察工作结束后适时展开。

2019年7月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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