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的核心是人才。要真正实现乡村振兴,除了采取多种措施培养和留住乡村人才、积极鼓励城市人才下乡外,还应当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一是创新与弘扬乡贤文化。在有条件的地方,可聘请(选举)退休人士担任乡村党组织负责人、村民委员会主任等职务,直接参与乡村治理;也可设立乡村治理“智囊团”、创业致富“导师团”、纠纷调解“老娘舅”、慈善公益“志愿队”等,为新乡贤参与乡村公共事务搭建机制化平台。二是设立新乡贤公益基金会。可积极发动有爱心、有情怀、有能力的新乡贤捐资设立公益基金会,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弥补乡村社会保障覆盖面不广、保障水平不足的短板。例如,通过“慈孝基金”,倡导敬老慈孝;设立“教育基金”,资助家庭困难的孩子深造。
2019年7月3日
星期三
| 进一步打响新乡贤这张品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