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养猪场建在禁养区
近日,本报《党报问政》栏目接到村民反映,位于浮山街道办事处白鹤村九组和汀泗桥镇程益桥村十三组交界处,有一个占地4000平方米的养猪场——咸安伟欣畜禽养殖场,产生的部分粪污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环境污染,影响了下游村民的正常生活。
村民反映,每年夏天,养殖场周边恶臭难闻,蚊蝇乱飞,遇到刮风天气,扑面而来的臭气让他们不敢开窗,而一到雨天,污水或流进农田,或顺沟渠经浮山河,最终进入淦河。他们向有关部门多次反映过养猪场污染一事,但问题一直未解决。
村民质疑,白鹤村属于禁养区,为何会出现这个养殖场?养殖场排污设施是否合格,会不会对水质有影响?
【记者调查】
养猪场设暗管偷排
6月24日下午,记者来到浮山街道办事处白鹤村九组,放眼望去,一片葱绿的景象令人心旷神怡。但靠近农田地段能闻到一股异味,农田里残留有粪污,农田旁边的一条沟渠水质昏暗,散发出阵阵异味。
在村民的指引下,记者看到农田上游一处约400平方米的塘堰内全是发黑的污水。不远处有一个水塘,紧邻的便是村民投诉的养猪场。
记者看到,进入养猪场的水泥路路口被手臂粗的树木挡住。该养猪场的负责人刘某介绍,她和丈夫于2013年底开始养猪,规模逐渐扩大,截至目前有近2000头猪。
刘某坦言,养猪场确实存在一定的环境污染,这两年她投入了数十万元修建排污处理设施,去年在环保部门和畜牧部门的指导下,扩建了一个粪污发酵棚,而且还建有2个沼气池、5个沉淀池,目前没有污染。
对于刘某的说法,村民们并不认同:既然已经对污水进行了处理,为何还要偷偷排污?
记者从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分局核实了解到,5月21日,该局执法人员通过实地调查,发现该养猪场用暗管偷排未经处理的粪污,且防治排污设施不合格,执法人员现场拆掉了暗管,并依法对刘某的违法排污行为予以罚款2万元,同时责令刘某限期整改。
【部门回复】
养猪场本月底搬迁
禁养区为何建有养猪场?咸安浮山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解释称,该处去年才被划为禁养区,而关于伟欣养猪场污染问题,目前上级指示由咸安农业农村局、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分局和咸安汀泗桥镇政府负责处理解决。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林总工程师介绍,他们曾指导督促该养殖场修建了粪污处理发酵棚,后来发现养殖场负责人刘某为了节省开支,发酵棚没有完全投入使用,才导致现在的污染问题。下一步,他们将继续协助配合生态环境局督促该养殖场尽快清除存栏猪。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执法人员多次到养猪场调查取证,发现该养猪场面积有4000平方米,虽然建有一个300平方米的发酵棚,但无法满足近2000头猪的粪污处理。执法人员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可刘某未改正。
为了尽快解决该问题,6月13日,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分局向咸宁温氏畜牧有限公司(该公司与伟欣养殖场是合作关系)发函,要求该公司履行环保责任,3日内清除存栏猪,消除对环境的污染。但由于养殖场的存栏猪数量太多,加上刘某丈夫心脏动手术,清除存栏猪被耽搁了。
6月25日上午,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分局执法人员再次来到伟欣养殖场,刘某表示她会配合尽快搬迁,咸宁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也表态,最晚在本月底前实施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