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8日 星期
让党的“细胞”永葆蓬勃生机
——我市发展党员工作综述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基础性工作。源源不断地把符合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是党组织永葆蓬勃生机的根本保证。2016年以来,我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十六字方针要求,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标准与程序并重、宏观调控与分类指导并重,把各行各业一大批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员队伍中,全市共发展党员11165人,其中,2016年2637人、2017年3019人、2018年3231人、2019年预计4276人(上半年已发展2278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注重源头储备,

  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不断壮大

  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工作,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为强化党对各类先进分子、优秀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我们以党代表联系日、支部主题党日为平台,组织引导各领域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参加,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增强党组织的感召力和吸引力。

  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每年入党积极分子与发展党员数达到5:1的比例要求(即发展1个预备党员,至少培养5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定期推优制度,要求党支部每期支部主题党日按照党员推荐、群团推优等方式,推荐吸纳一批入党积极分子。全市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从2016年的9033人增加到19248人,其中2019年上半年新吸收的入党积极分子5374人,入党积极分子与发展党员比例由3.4:1提高到了4.5:1,2019年底确保达到5:1。

  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管理,建立并落实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与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培养、谈心谈话等制度,强化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政治引导,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全面推行“先上岗、再入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模式,结合开展“我们是党员、我们在行动”等活动,定期组织广大入党积极分子投身志愿公益服务。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基本信息库,加强动态跟踪管理,对不积极参加党的活动,不积极执行党组织分配任务的,及时将其调整出去。

  坚持标准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不断提升

  党员的质量关乎党的生命。为确保全市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我们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发展党员工作首位,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治标准的核心内容,切实把对党忠诚的优秀分子发展成党员,绝不降格以求。

  严格落实政治审查制度,强化基层党委和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领导把关作用,列出政治上不合格具体清单,对是非观念淡薄,在涉及党的全面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原则问题的政治挑衅面前态度暧昧、消极躲避的;功利思想严重,利益面前只为自己打算、不为集体和群众着想,见利忘义、损公肥私的;参与邪教、笃信宗教或热衷封建迷信活动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坚决拒之门外。

  严格执行发展工作程序,精心制作了发展党员动漫短片,下发了《咸宁市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发放《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5500余份,严格落实省委“六个不批”和市委“五项新规”,探索建立发展党员谈话分析、培养积分、民主评议、三级审查和公开答辩等五项制度,坚持发展党员全程票决、全程公示、全程记实、全程监督、全程问责,严禁突击发展、曲线发展、违规发展,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以严格的程序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下转第六版)

2019年6月2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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