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沈荣华报道:2019年是崇阳县“项目建设提速年”,该县已敲定县级重点工程项目319个,计划总投资457亿元。
为确保重点工程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该县在实践中将本着“四个结合”的原则,推动项目建设提速增效。
实行督查工作与四联包保相结合。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四联工作责任制,对联系项目以县委名义正式行文分解落实到每位四大家领导,做到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县级领导定期深入一线现场办公,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重点项目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对四联包保的县级领导和项目进行督办,由过去督查基层、督查部门改变为如今督查高层和督查个人,大大增强了督查的针对性,责任更加压实,效果更加明显。
实行督查工作与联席会议相结合。建立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制度。重点项目联席会议设总召集人和召集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常务副县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每月20日前,各单位将需提请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清单报至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部门分办、联席会议交办、专题会议督办”的工作机制,分类协调,分层解决,限时办结,狠抓项目开工和建设进度。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项目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实行督查工作与目标管理相结合。建立项目联络员工作机制,全县成立大工业、大农业、大城建、大民生、大交通、幕阜山绿色产业带等6个项目联组,每个联组由一名县委常委牵头负责,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联系、谁跟进”原则,把目标量化、细化、具体化,分解到每季度、每个月。全年重点实施的309个项目,要求所有项目在5月底前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工作,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在6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工作,所有项目在9月底前开工并适时入库。1-5月份,全县新开工项目达44个,总投资112亿元,新增项目个数和总投资均居全市前列。
实行督查工作与考核评比相结合。建立跟踪督办考核激励制度,出台《崇阳县项目建设和争取上级资金奖励暂行办法》,县财政按年度预算2000万元,用于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争取奖励以及前期经费补助。对年终项目建设考评排位前3名以及争取项目资金和国家重大政策绩效显著的单位给予奖励。推行重点项目建设“红、黄旗”制度,每个月对各联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季度对各联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拉练评比,发放流动红旗和黄旗,连续两次排位最后的,对联组县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重点项目办公室开展常态化督导,加强动态督查考核,完善“清零”机制办法,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