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陈琳、万敏、梅皇荣报道:为贯彻落实省纪委“鄂纪干监25条”和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深入推进“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自5月中旬起,嘉鱼县纪委监委组建成立3个巡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定时间的方式,对全县8个镇纪委展开作风巡查,刀刃向内铸“铁军”。
巡查活动围绕学习、工作、作风等三个方面进行,即检查学习、工作笔记和资料,巡查镇纪委及村(社区)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职情况、信访件办理和问题线索初核情况,以及贯彻执行《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十五不准”行为规范(试行)》情况等。
“要持续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教育、监督、管理和检查,尤其要加强对基层纪检委员和监察信息员的培训,做到常学习、常提醒、常监督,把‘探照灯’照向‘自家人’。”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截至目前,共发现各类问题12个,收集意见建议16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