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守护家园 河湖库长制落实显成效
“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党的十九大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由此,在一项项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中,如何落实好河湖库长制,并为咸宁生态文明发展助力,便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20日,通城县隽水镇利和村,美丽村落间的清澈水流和连绵茶树园,共同组成了一幅彩色的山水画卷。吃过早饭,村民吴幼明开始分装生活垃圾:剩饭剩菜用于喂猪,菜叶果皮等装在一起,方便倒入化粪池腐化后肥田,而塑料泡沫、包装袋等则集中装在袋中,只等村里垃圾清运车统一运走。
如今,在菖蒲港河水畔,随处可见河水清澈、河岸整洁的景象。“过去,这里也曾有另一面。”在吴幼明的记忆中,那时的河水常被装扮得“五颜六色”,每到盛夏,总会散发出难闻异味。而全市河湖库长制的推行,为彻底扭转这个局面,打开了突破口。
通过对河流乱占乱建、乱倾乱倒、污水直排等乱象重点整治,利和村实现了华丽转身。
更多探索实践正在路上,并化作民生实效为300万咸宁人所享。
去年,我市正式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河湖库长工作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咸宁自我加压,以高于全省目标的要求,提高水质达标率和水质优良比例,将全市所有河流、湖泊和561座水库全面纳入河湖库长体系,打造河长制“升级版”,在全国、全省率先实现河、湖、库长全覆盖。
全市明确市级河湖库长15名,县级河湖库长100名、乡级河湖库长1031名,村级河湖库长1113名。全市共落实河湖库巡查员1097人、保洁员1659人。
“推行河湖库长制的前提是摸清河湖库的家底”,市河长办有关负责人称。截止目前,市县乡村三级河湖库长履职率达100%。
目前,我市结合长江大保护十大行动,深入开展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清流行动”,重点拆除了斧头湖咸宁水域、西凉湖水域养殖围网围栏17.2万亩和黄盖湖赤壁水域围网围栏网箱1.2万亩、迷魂阵1008部。
2 整改修复 改善湖泊流域水生态
“咸宁是个‘七山一水两分田’的低山丘陵地区,境内水系较为复杂,加之气候变化异常,水安全问题长期存在,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问题愈加突出。这也对咸宁如何利用好每一滴水,提出了严峻考验。”市水利和湖泊局水资源科相关负责人说。
去年,针对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及省级环保督察对咸宁市反馈意见,我市按照“压紧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的要求,制定了《市水务局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责任分解到各单位,针对各级环保督查反馈存在的问题,加紧整改。
“对区自动监测站下游30米处的20亩浅滩地、咸安碧桂园100亩现有人工湿地进行改造提升,打造2处人工湿地,实行人工湿地净化……”2月26日,咸安区区长魏朝东在全市斧头湖水环境治理工作推进会上作交流,2019年将瞄准斧头湖流域水环境持续改善目标,进一步加大生态修复工程,靶向发力,坚决打好斧头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战。至此,该区斧头湖流域37个环境整治任务已全部整改销号。
斧头湖是咸宁之肾,为咸安区、嘉鱼县、江夏区共有。为了对标销号,让斧头湖水脉洁净,肌肤清爽,一年来,咸安区是如何做的?
在资金上舍得投入。投入资金150万元,清除斧水是维系生命与健康的基础,地球上虽然有70.8%的面积被水覆盖,但淡水资源却极其有限。人类真正能利用的,只是江河湖泊及地下水中的一部分,仅占地球总水量0.26%。
咸宁是水资源大市,我市多年平均降水量1580毫米,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80.1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21.2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82.6亿立方米,占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的8%,在全省17个市州中位列第五。
虽然水资源相对丰富,却也经不起浪费任何一滴。如何更有效管好、用好水资源,也成为咸宁人持之以恒的努力目标和方向。近日,记者走进咸宁绿水青山间,聆听河水涛涛,细看涓涓清流。
而每一次与水的相遇,总能感受到咸宁以生态为立足之本,在持续坚持节水优先中,不断强化水资源管理的铿锵之声。
水是维系生命与健康的基础,地球上虽然有70.8%的面积被水覆盖,但淡水资源却极其有限。人类真正能利用的,只是江河湖泊及地下水中的一部分,仅占地球总水量0.26%。
咸宁是水资源大市,我市多年平均降水量1580毫米,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80.1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21.2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82.6亿立方米,占全省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的8%,在全省17个市州中位列第五。
虽然水资源相对丰富,却也经不起浪费任何一滴。如何更有效管好、用好水资源,也成为咸宁人持之以恒的努力目标和方向。近日,记者走进咸宁绿水青山间,聆听河水涛涛,细看涓涓清流。
而每一次与水的相遇,总能感受到咸宁以生态为立足之本,在持续坚持节水优先中,不断强化水资源管理的铿锵之声。
3 呵护母亲河 立法立规见行动
咸宁降水充沛,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66条,其中陆水、金水、富水为长江一级支流。
陆水全长192公里,流经我市通城、崇阳、赤壁、嘉鱼四县市,承载了全市64%以上的人口,覆盖了全市72%以上的耕地面积,是咸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心地域,也是周边居民的重要饮用水源。
但是,随着近些年来沿岸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沿河工业企业违法超标排污、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直排、资源无序开发等问题的存在,极大地降低了陆水的自我净化能力和生态功能。
自2005年以来,市政府及赤壁市、嘉鱼县、通城县和崇阳县四地政府持续开展陆水河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然而,由于陆水流经四个县域,面积广,涉及县市多,管理单位较为分散,且未建立统一的协调管理机制,加之缺乏完整、有效的流域水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陆水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困难重重。
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多名市人大代表联名呼吁“保护和治理陆水迫在眉睫,建议人大加快立法”,陆水流域保护已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在组织编制《咸宁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立法工作规划》时,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充分发挥地方立法主导作用,统筹立法资源,经常委会党组研究并报经市委决定,将《咸宁市陆水流域保护条例》作为调研项目纳入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库。
2018年,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加快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步伐,在已出台《咸宁市地热资源保护条例》《咸宁市城区山体保护条例》的基础上,决定将《咸宁市陆水流域保护条例》作为2019年度立法计划审议项目提上立法日程。
2019年2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条例制定工作协调推进会,要求建立条例起草工作领导机制,成立条例起草专班,制定起草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时间要求。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陆水流域保护立法工作已经正式启动,《咸宁市陆水流域保护条例》制定工作将为陆水流域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建设人水和谐美丽咸宁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相信随着《条例》实施,陆水流域生态将会保护得越来越好!”不少受访市民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