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8日就《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运营者不得以改善服务质量、提升用户体验、定向推送信息、研发新产品等为由,以默认授权、功能捆绑等形式强迫、误导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其收集个人信息。
意见稿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利用网络开展数据收集、存储、传输、处理、使用等活动(以下简称数据活动),以及数据安全的保护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在数据收集方面,意见稿提出,网络运营者通过网站、应用程序等产品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分别制定并公开收集使用规则。
在数据安全监督管理方面,意见稿指出,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等数据安全事件,或者发生数据安全事件风险明显加大时,网络运营者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以电话、短信、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告知个人信息主体,并按要求向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网信部门报告。
据了解,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公众可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