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8日 星期
我市出台严格管理办法
扎实推进文明单位创建

  本报讯 记者阮泽华报道:16日,我市召开全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发挥文明单位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文明单位管理,推进各级文明单位全面深入、常态长效、规范有序地开展创建活动,激励文明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咸宁市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市委宣传部特制定《咸宁市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办法》。

  市委宣传部将对文明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市委宣传部(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对创建单位的各项创建工作、创建实效进行不定期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通报,为文明单位的推荐、考评、复查、命名、降级、摘牌提供依据;建立市直文明单位动态管理部门实绩档案,对各单位《咸宁市文明单位动态管理清单》事项采用“一部门一档”“一事一记”制,最终根据单位积分情况予以相应的奖惩措施并计入档案,并根据各单位年度积分情况提出限期整改或取消申报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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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 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奋力谱写新时代咸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