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事情不大,没人深究,即使打了‘招呼’踩了‘红线’,也能蒙混过关、逃避处罚,从根本上说这就是纪律观念淡薄的表现。这一纸处分如当头棒喝,成了对我最好的警示……”日前,咸安区贺胜桥镇党委委员刘某某在检讨书中这样写道。
原来,2018年10月,该区纪委监委通过“扶贫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比对,发现刘某某之母违规享受低保的问题线索后,立即展开核查。当核查组找到刘某某了解情况时,刘某某显得十分坦然地说,自己对于母亲申领低保的事情最初并不知情,也没有插手。“我知道财政供养人员直系亲属按照政策规定是不能享受低保的,所以得知母亲申领了低保,还主动做母亲的思想工作,要她取消。”
“你母亲的低保的确在2017年被申请取消了,是谁申请的?此前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又是否清退?”核查组继续询问。
“是我亲自去办的取消手续。所有表格资料都是我一手填写并提交宝塔社区,这些都可以到社区进行查证。至于低保金,目前还没有清退到位。”刘某某向核查组保证,此事自己会负责到底。
为进一步核实刘某某所言的真实性,核查组马不停蹄赶往宝塔社区,找到刘某某申请取消母亲低保的相关资料后,经社区工作人员进一步证实,的确为刘某某亲自提交。至此可以确定,刘某某主动申请取消的情节是真。那么,对于其母亲违规申请低保不知情、也没有参与是否也是真的?核查组再次认真梳理收集到的资料时,很快发现了一个新疑点——刘母的户口归属地是横沟桥镇,但低保申领地却是向阳湖镇宝塔社区。而时任向阳湖镇国土所负责人正是刘某某的父亲。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关联?
这一次,核查组决定从社区方面寻找突破口。当核查组找到宝塔社区负责人陈某某深入了解情况时,陈某某显得十分迟疑,回答问题有些支支吾吾。
在与核查组耐心细致地沟通交流中,陈某某终于明白隐瞒没有用,犹豫再三,还是坦白说明了情况。原来,当时社区因办公需要,租用了向阳湖镇国土所的房子,在“比邻而居”的情况下,陈某某与时任该所负责人刘某交情渐深,成了好友。
一天,刘某某与陈某某一起开会,刘某某告知陈某某,其母不久前递交了低保申请,请他“关心”一下。于是,一份不符合政策的低保申请,就这样在“人情”关照下通过了审核。
事情至此水落石出。刘某某似乎也知道了“纸里终究包不住火”,在核查组第二次上门核实时坦白了情况,并向组织递交了一份检讨书,并表示对自己当时的“一念之私”十分后悔,主动退缴违规申领低保金5310元。
区纪委监委仔细权衡此案全部情节后,最终依规依纪给予刘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宝塔社区负责人陈某某立案审查。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