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鲁玉玲、吴思文报道:为破解部分民营企业长期被客户拖欠货款的困扰难题,我市在今年年初成立了民营经济调解中心,旨在运用信用新模式,帮助民营企业解决信用纠纷难题。
我市制定了《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咸中法【2019】9号文件及其相关规定,率先成立全省首家民营经济调解中心。该调委会是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导下成立的专门调解企业信用纠纷的专业性协会调解组织。调委会由咸宁市企业信用协会承担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调解咸宁市企业信用协会企业内部、会员企业之间、及会员企业与外部企业发生的企业债权债务、企业消费维权等各种涉及企业信用类纠纷。
调委会主要应用信用承诺这一手段,充分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帮助其制定还款计划,以双方达到和解信用协议,避免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影响企业的业务发展。对履行调解协议的企业帮助其修复企业信用。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形成社会联合惩戒,从而降低司法业务开展的时间成本与人力成本,提升司法公信的执法力度。
信调委成立二个月以来,接案14件,申请调解的金额达279万余元,结案1件,催回金额33万元;另有1件金额达17万余元已达成调解意向并签书面还款承诺书。
这是我市借助社会力量主动服务民企、化解金融风险和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纠纷的一项开创性措施,也是咸宁市信用体系建设的又一创新尝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