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谁来整治?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长期的生态文明系统工程,需要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强大工作合力。
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整治人居环境,各级各地要扛起责任再出发——
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要发挥指挥协调、统筹安排和督导考核作用,从市级层面对全市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
市直相关部门要就相关工作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协同推进。
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是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主责、抓落实。
各乡镇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联动推进,切实担负起具体的实施责任。
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既要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也要发挥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广大群众既是直接受益者,也是主力军。要引导老百姓美化绿色净化家园,对前庭后院栽树植草,对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切实增强老百姓改善人居环境的责任感。
开弓没有回头箭。咸宁,正以更高的标准、更硬的作风、更实的举措,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乡村振兴,加快打造天蓝地绿、山清水秀、宜业宜居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