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以“公心”审理每一起案件,以“诚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以“耐心”消除当事人的思想顾虑,被人民群众亲切称为“知心法官”,她就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侯欣芳。
今年47岁的侯欣芳,以一颗公心端稳天平、握牢法槌,严格依法秉公办案,不偏不倚,不徇私情。她先后多次获得巾帼建功标兵、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办案之星等荣誉,还被荣记个人三等功。
据了解,近三年来,侯欣芳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600多件,另主审各类案件300余件,文书上网率100%,结案率达90%,位居全院前列,实现案件无调解反悔、无超审限、无上访投诉。
在办案过程中,侯欣芳始终饱含为民深情,以真心、真情为群众化解矛盾、排忧解难,以亲和司法赢得群众认同。
去年12月12日,在开庭审理太平洋财险与全某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过程中,当得知当事人全某某因交通事故致八级伤残,家庭困难,急需赔偿款进行后期手术治疗后,侯欣芳立即加班书写文书,当天结案,并促使该案的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及时帮助当事人摆脱困境,获得当事人好评。
2016年,侯欣芳在审理刘某与安润恒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中,为避免双方矛盾激化,同时考虑到该案争议标的并不大,就充分发挥女同志特有的耐心和细腻,不厌其烦地与当事人沟通、交流,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调解结案,达到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这是她始终胸怀公平正义,把握法律内涵,用活调解艺术,坚持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的表现。
侯欣芳是一个善于发现当事人利益平衡点的和谐型法官,她以为百姓办实事为己任,牢固树立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意识,不单单考虑一个案件是否公正判决,还期望通过调解,使社会和双方当事人成本最小化,利益最大化。
在审理具体案件时,她充分调查事实情况,通过感情上的沟通与交流,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使得大部分当事人都能满意地离去。对一些当事人众多、社会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她充分运用现有的资源和方法,给当事人释明法律、分析利弊关系,即便调解不成,也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常树廉洁之心,常行廉洁之事,常做廉洁之人”,是侯欣芳对自己的要求。她坚持廉洁办案,做到吃请不到,送礼不要。在情与法之间,她始终坚定地保持人民法官清正廉洁本色,干干净净做人,认认真真办案;坚持带头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法官职业道德操守,历年来无任何违法违纪、违反规章制度、违反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的事件发生。
用秉公无私构筑正义的大厦,用爱岗敬业撑起一片公正的蓝天,是侯欣芳一生的追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