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7日 星期
管住野外违规用火
○江世栋

  3月12日,市森林公安局咸安分局一日内查处3起森林火灾案件:上午10时45分,桂花镇南川村村民但某在南川水库旁的“红石头”山防火带内用火炼山造林,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予以制止并处500元罚款。下午13时45分,马桥镇吕铺村三组发生山火,经查,火灾起因系该村村民在自家田中焚烧秸秆引起,吕铺村及时派扑火队将山火扑灭,并对当事人进行警告教育。下午16时36分,官埠桥镇紫潭村发生山火,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制止并立案调查。

  一天发生3起森林火灾,引人警醒和反思。野外违规用火,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最直接诱因,必须严控严管。

  首先,宣传警示要到位。少数村民依然抱着侥幸心理违规野外用火,以为自己照看着,不会引发森林火灾,可万一火借风势引燃森林,让人追悔莫及。要反复劝导村民改掉用火炼山、焚烧秸秆等陋习,这些陋习既污染环境,还会引起森林火灾等严重后果。要提高森林防火宣传频次和覆盖率,让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成为村民的自觉行动。

  其次,预防管理要到位。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要做在前面,防患未然。当前,随着晴好天气增多,气温回升,各地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做到早准备、早主动,特别是管住野外违规用火。要筑牢用火审批防线、林区巡护防线、入山检查防线“三道防线”,做到人员到位、管理到位。

  再次,责任追究要到位。对工作失职的责任人,要严肃问责。要严惩野外违规用火,对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市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2019年3月27日 星期

第02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 新时代 新担当 新作为 奋力谱写新时代咸宁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