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2月28日,市委主要领导来到城区东外环泉都大道,与干部群众一起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为建设美丽咸宁再添新绿。
一树新栽益四邻。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持续推动国土绿化、精准灭荒,大力推动植树造林工作。“十三五”以来,全市累计完成国土绿化面积158.7万亩,造林总面积在全省排名第一;完成全民义务植树6123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我市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1个、绿色示范乡村216个,先后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荣誉称号和金字招牌。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市少数党员干部群众绿色发展理念树得还不够牢固、城乡绿化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依然存在,亟待我们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遍数四大文明古国,无一不发源于森林茂密、生态良好的地区,而古楼兰文明、古格王朝文明、玛雅文明等都是因为对森林、生态环境的破坏而逐渐衰落消亡的。可以说,自然生态的变迁决定着人类文明的兴衰更替。
绿色是咸宁的底色和本色,生态是咸宁最大的潜力、最好的财富、最硬的品牌。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穿新鞋”、“走绿道”,把植树造林作为建优建美长江流域公园城市、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重要抓手,加快构建“城在林中、路在绿中、人在景中、绿在心中”的绿色生态格局,真正让咸宁大地山川绿起来,让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美起来,助推咸宁高质量发展。
一年之计在于春,造林绿化正当时。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身体力行在全社会宣传新发展理念,发扬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精神,多种树、种好树、管好树,切实把植树造林这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做细做实做好,以实际行动为美丽咸宁、美丽湖北、美丽中国建设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