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希子报道:近日,城区一网民在咸宁网络问政平台上发帖称,自己有公积金账户,近期欲买房,想咨询如何申请公积金还房贷,希望相关部门能帮忙解答疑惑。
针对该网民反映的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回复,根据《咸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凡在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能提供二年以内合法有效的购买自住住房的有关证明材料及首付款增值税发票;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合法、足额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