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曹胜利、肖华报道:近日,咸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某某、闫某某、李某某、周某某等20人涉嫌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组织考试作弊案提起公诉。
2015年至2018年5月期间,被告人闫某某、邱某某、孙某某等6人,非法生产、销售“云6”“云8”发射器、橡皮擦接收器、语音模块、看字笔等考试作弊器材,被告人李某某、余某某、吴某某等13人采取订单等方式购买后通过网络销往全国各地。被告人周某某从吴某某处购买考试作弊器材后,用于专升本考试中,三次组织219人次考生进行考试作弊。该案涉案金额数百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