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9日 星期
中央农机购置补贴已分解到县
3650万元助力我市春耕生产

  本报讯 记者王莉敏、通讯员刘宇轩报道:昨日,记者从市农业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获悉,我市获提前下达的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650万元,指标已分解到县,鼓励农民和农业生产组织踊跃购机,助推农业春耕生产。

  今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与上年度基本相同,共13大类31小类73个品目,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

  补贴标准由中央财政实行定额补贴,原则上不超过该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的30%;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个人年度内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0万元,若单机补贴额超10万元的限购1台;种植大户(承包耕地200亩及以上)、家庭农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年度内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总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农业企业年度内享受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总额不得超过70万元。

  目前,我市6个县级农机部门已实行购机补贴“一站式”服务,购机者可在自主购机后,向户口所在地县级农机部门提交补贴申请,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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