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7日 星期
咸安两名未成年刑事被害人获司法救助

  本报讯 通讯员肖华、佘娟、刘亮报道:1月10日,咸安区人民检察院为两名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7万元,3名人民监督员见证了全过程。这是今年以来,咸安区首例对未成年人的司法救助。

  2018年,咸安区检察院办理了两起未成年刑事被害人案件。13岁的小强(化名)在阻止郑某性侵其姐案件中,右手手腕被割伤,暂定轻伤二级。17岁的小亮(化名)在温泉某宾馆因接同学被人刺为重伤二级。

  办案中,该院检察官了解到两被害人在学校表现良好,双方父母一方是再婚、一方外出务工,两家都没有固定经济来源,被告人无力赔偿,该案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该院主动与区委政法委、区财政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在帮助小强与小亮收集齐备全部申报材料后,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申请、审批等各项工作。

  当天,小强和小亮分别获得司法救助4万元和3万元。该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要进一步认真领会刑事司法救助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让受困群众真正体会到法律对弱势群众的关爱,从物质和精神上给予被救助人及时的安抚,为刑事被害人提供帮助。

2019年1月1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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