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科技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酒店管理专业一名学生在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反映,湖北科技学院强制要求学生二次实习。
该学生反映,2017年下半年,他读大三,学校强制安排他到深圳实习,并拿到了实习学分和实习证明。现在他大四了,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以学习计划为由,强制要求学生2019年再去外地实习,而且如果不去的话,已经拿到的实习学分和实习证明都将没有。该专业往届学生只在大三实习一次,现在为何是这样了呢?
2018年12月26日,该校经济与管理学院通过调查后,对此事回复:酒店管理专业是该校转型试点发展专业之一,加强实践环节教学、进行校企合作是转型发展的重要内容。在专业转型发展中酒店管理专业实行“3+1”的人才培养方案(其它专业后来也实行“3+1”培养模式),分两个学期共1年时间到企业进行顶岗实习(见《酒店管理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第340页)、专业实习活动(见《酒店管理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第337页)。以上内容为2015年制定的湖北科技学院酒店管理专业人才教学计划,经济与管理学院完全遵照教学计划执行。投诉件中指的“院长以学习计划为由,强制要求……”的说法不属实。
另外,专业实习以集中实习为主,以便监管,保证实习效果,这是专业实习的要求。以集中实习为主,并不是不让学生分散实习,而是要进行酒店管理专业实习,即分散实习也是要进行酒店管理专业实习。有的学生毕业后不想从事酒店管理专业工作,就不想去进行酒店管理专业实习,有的学生想考公务员,不想实习,这些都是与酒店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不相符合的。因此,综合1、2,不存在人为 “强制实习”的情况。
经济与管理学院联系的实习单位,都是国企或民营企业的五星级酒店,经过实地考察,其条件符合酒店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实习要求。学校与企业进行校企合作,不存在利益交换,相反,还为学生争取到了实习补贴、意外伤害保险、一天四餐的免费饮食(工作、休息日都有)、免费住宿等。
学校本科教学培养计划是经过专家组多次研究后制定的,具有绝对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各学科、专业必须遵照执行。集中实习就像集中到教室上课一样,是学生必须遵守的制度,学校教务部门和教学院部需要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掌控和管理,对实习成绩进行公平、客观的评判和考量,这些都只能在集中实习时才能实现。
该校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学生们能理解并遵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