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建成全省特色产业增长极、建优建美长江流域公园城市的奋斗目标,紧扣主题主线,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深化了平安、法治、队伍和智能化四大建设,全市社会稳定局面持续巩固,治安状况持续好转,法治环境持续优化,队伍素质持续提升,向市委和全市人民交了一份满意的“政法答卷”。
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夺取新胜利
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坚决开展反邪教、反间谍、反暴恐斗争,深入开展打击整治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专项行动,健全专群结合情报收集体系,密切掌握重点人动向,坚决切断他们与敌对势力的勾联渠道,精心做好分化瓦解、教育转化等工作,确保实现了“六个不发生”,以咸宁一域之安有力服务了全省大局之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彰显新作为
2018年1月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召开,吹响了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号角。全市上下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合力共为、全力攻坚,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政法部门牵头、职能部门负责、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格局。1月27日,成功侦办咸安阮建国等人垄断生猪市场涉黑犯罪团伙案,打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枪,全国扫黑办高度肯定,其经验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简报》上刊发,省委书记蒋超良批示肯定。全市政法机关戒骄戒躁,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十类犯罪”,一大批为害一方的涉黑涉恶团伙土崩瓦解,一个个作恶多端的黑恶分子被绳之以法,全年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140个,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404起,刑拘859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2147余万元,审查起诉16件97人,判决10件86人,在全省测评中咸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位居全省市州首位。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迈上新台阶
清扫“黄赌毒”,收缴“刀枪爆”,遏制“盗抢骗”,连续6年命案全破;持续开展交通、消防、治安安全大会战,全年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亡人事故、治安安全事故;开展“利剑” 、“百日”行动,侦办食药涉假刑事案件76起,刑拘58人,捣毁涉假窝点21处,收缴、销毁涉假物品5000余件,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全省群众安全感测评7项指标中,咸宁市平安创建知晓率、平安创建参与率、扫黑除恶成效肯定回答率和矛盾纠纷有效调处率等4项指标居全省第一,群众安全感较去年同期前进了4位。
社会风险防范化解得到新突破
学习“枫桥经验”,市委主要领导带头接访、主动下访、联系包案,保持了各类利益诉求群体总体稳定。探索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机制,建成了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信访事项、校园纠纷、环境保护等行业性专业调解委员会37个,化解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经济金融等领域矛盾纠纷14478起,成功调处14142起,成功调处率97.68%。赤壁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出新举措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持续开展“清水、蓝天” 、“打击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侦办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32起,刑拘71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加强脱贫攻坚法治保障,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167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26753件,挽回经济损失4713.28万元。
法治咸宁建设取得新进步
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公安改革、国家安全机关改革、司法行政改革。一线办案力量、人均办案量、结案率、服判息诉率均较大上升。嘉鱼县捧回全国综治最高奖项“长安杯”后,再接再厉,又荣获了“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人民群众在法治和平安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政法智能化建设及应用水平得到新提升
作为全国第二批“雪亮工程”重点支持城市,推进市县乡三级综治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深入实施“雪亮工程”, 咸宁市“三网三平台”建设模式得到了省综治委的充分肯定,在全省“雪亮工程”建设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
过硬队伍建设实现新进展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市政法干警,举办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市直政法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也分别将岗位练兵、业务培训、网上自学等内容纳入政治轮训活动安排,轮训成效不断凸显,进一步提升了各级政法干警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坚持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相结合,提升了司法能力和政法队伍形象。12月18日,改革开放40周年全国政法系统40名影响力人物产生,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汪波榜上有名,全省仅此1人,充分展现了新时代咸宁政法队伍新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