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一直是热门话题,尤其是公积金购房贷款是热门话题中的焦点。在咸宁网络问政平台,关于公积金的咨询、诉求,有不少。其实,核心问题只有一个:公积金该怎么用?
有网友咨询,自己是个体户,不知道公积金怎么办理?
市公积金中心给出回复。咸宁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年满18周岁,且未满55周岁、愿意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并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县(市、区)办事处(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办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
有网友问,自己是外地的公积金,何时能在咸宁贷款买房?
市公积金中心给出答案。我市为保障职工住房刚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在市本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建立适时暂停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和异地购房贷款的预警机制。个贷率超过75%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启动预警机制暂停受理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和异地购房贷款;待个贷率下降至75%以下后,可解除预警重新受理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和异地购房贷款。截止今年11月底止,市本级个贷率已达81.94%左右,待个贷率降至75%以下解除预警,会在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告。已办理商业银行贷款的自住住房,不能转公积金贷款。
有网友询问,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有钱,能抵首付款吗?
市公积金中心详细解疑。购房提取办理条件为,缴存人及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可在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两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一手房(在开发商那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为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增值税发票;二手房为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带上以上材料到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机构申请即可。
还有网友咨询,未签约楼盘如何进行公积金贷款?市公积金中心回复,为了维护房屋买卖人合法权益,为了保护公积金中心债权资产安全,对未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预售许可证》,未达到房屋销售许可的部分楼盘暂未签订合作协议。待售楼盘需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准入合作协议书》后,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