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3日 星期
我市整治电动车经营行为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报讯 记者汪俊东、通讯员刘元江报道:11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该局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的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有效规范了电动自行车经营行为。

  按照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该局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经营户合法经营。一方面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电动自行车经营户门店逐户宣传,引导经营者依据我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目录规定开展经营活动;一方面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质量的安全监管,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同时,通过加大检查和抽查等办法,对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户进行排查,重点检查无照经营、假冒产品、侵权行为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商品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抽查一类商品,查处一批案件,教育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车辆22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06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经营户27户,抽检电动自行车36个批次、115个规格型号、71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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