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第一责任人”如何扛责
○陈新

  日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联系点调研,察看小区基础设施,了解创建工作困难,召集市、区、办事处和社区四级相关负责人现场办公,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这是“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责的生动体现。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人都是责任人,而各级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第一责任人”在文明创建中既挂帅又出征,必能以上率下,激发全体市民的创建热情。

  “第一责任人”如何扛责?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各级各单位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高规格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专职机构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创建机制。通过主要领导推动、分管领导主抓、全体干部参与,层层压实责任,实施全民创建、全域创建、全面创建、全程创建。

  重点环节要亲自协调。文明创建十大行动中,每一个行动都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行政单位,不可能靠单兵作战、单打独斗来完成。“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协调、反复协调、深度协调,对重点环节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让每个相关单位明责、领责和尽责,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协调作战,形成创建合力。

  重大事项要亲自督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场实打实、硬碰硬的战役,拼的是精神,比的是作风,靠的是实干。“第一责任人”要强化对重大事项督办,把创建考评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落实“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半年一总结、一年一考核”,形成“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干给一级看”的创建氛围。

  开局就是决战,起跑就是冲刺。“第一责任人”要锚定“三年获提名、三年创成功”目标,担当“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须有我”使命,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创建,为咸宁再夺一块闪亮的“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