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时,家里没有专门的书房,读书没有固定的地点,饭桌边、灶台旁、卧室的梳妆台前、屋后的竹林里,都是我临时的书房,甚至边走路也是可以边看书的。
学校离家有好几里地,来去都是步行,我一边走路一边捧一本小说看,夏天的烈日和冬天的风雪都阻挡不了我看书的热情和专注。每天走熟的路,但有时也免不了只顾低头看书不抬头看路,而一脚踩进路旁的沟渠里去,还好沟渠是干的,爬起来继续走。那时没有手表,不知道时间,心思都在书上,脚步不由得就慢了下来,因看书而迟到的情形时有发生。母亲说我的魂被书勾走了,乡人说我是“书呆子”。
我还喜欢在吃饭的时候看书,尽管因此没少挨父亲的骂,但是在满足口腹需求的同时又能享受精神上的愉悦,实在是一件舒心、惬意的事情,我屡教不改家人也只好随我去了。吃饭的小桌子摆不开我的书,我就盛上饭、泡点汤、夹上两筷子菜,端到房间里趴在梳妆桌上一边吃一边看书。为了延长看书的时间,吃得越慢越好,用母亲的话说“是在数米粒儿”。常常是站得腿脚发麻,冬天冷得手脚冰冻,夏天是汗流浃背、蚊叮虫咬,也不觉得,注意力全在书上。
那时夏天农村的蚊子多得不得了,每到傍晚蚊子出窝的时间,那蚊子多得嘴巴一张也能飞进口两三只;两掌朝空中一拍,掌心就血糊糊的;聚蚊成阵,“嗡嗡”之声不绝于耳。为了读书时免受蚊虫的叮咬,我想出一个好办法。就是把腿脚浸在盛满水的桶里,驱蚊、降温一举两得。大热的天,我上身穿上长袖衫,尽量不使太多的皮肤裸露在外,成为蚊子的目标。双腿站在没过膝盖的水桶里,趴在桌子上看书,注意力在书上,煤油灯火烤着了刘海,等闻见焦糊味儿才知道;腿脚浸在水里的时间一长,皮肤都泡得虚白。但即使如此,能有书看也是感到十分的快乐。
小时候我最喜欢做的家务活是烧锅,因为烧柴火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过一会儿往灶膛里放上一把柴,就可以坐在灶旁看书了。把书摊在膝上,添一把柴,便看几行字。不喜欢烧麦秆和稻草,它们质地松软,塞一把草进灶膛,只“轰”的一声,火势就软下来,留下的草灰又多,来不及看完一行字就得添草、扒拉草灰,很麻烦。最好是烧棉花杆、黄豆杆和桑树条,燃烧的时间长,可以尽情的读书。但也有时看得入迷了,忘了添柴,灶膛里柴尽火灭,只得重新点火。最危险的是有两次,灶膛里的火顺着耷拉下来的草烧到脚边,我竟浑然不觉,只埋头看书,幸好母亲及时发现才把火扑灭。至于把饭煮糊、菜烧焦的事时有发生,吃饭的时候母亲就开玩笑说“焦的打发烧的”,说要把焦的给我吃,当然结果还是母亲吃了,舍不得浪费。
几十年过去了,儿时读书的情景还历历在目。那时读过的书以及养成的爱读书的习惯,让我终生受益。现在虽然有自己专门的书房,但是我还是可以随时随地,拿起一本书就能读进去。读书是人生最美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