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1日 星期
“知纪违纪”的监察室主任
通讯员 廖彧 王劲松

  “我没有请客,就是接亲戚在一起聚聚吃个饭,热闹一下。”

  “你再想想,是否宴请了亲戚以外的客人,收受了他们的礼金没有?”

  这是日前,赤壁市广电网络公司监察室主任余某,在该市纪委监委接受谈话时,与党风政风室主任熊丰刚的一段对话。

  事情源于10月1日,赤壁市纪委在开展国庆期间作风巡察时,发现余某在酒店为其父亲操办80岁寿宴,宴请对象包括亲戚、朋友以及单位同事。

  “你不只是请了亲戚吧?”看到余某反复强调自己没有超范围宴请,谈话小组拿出之前拍的照片和视频,一一翻给他看,“这不是你们单位的同事张某、王某吗?”

  面对“铁证如山”的事实,余某的脸涨得通红,不作声了。

  见余某态度有所转变,熊丰刚拿出几份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文件,指出他的问题:“不仅省纪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八不准’说得很清楚,而且赤壁市《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你作为一名党员,应该知道不能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纪律要求。而作为单位的监察室主任,更应该带头遵守相关纪律,你这是明知故犯啊!”熊丰刚语重心长地说道。

  听了这一番话,余某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开始主动交待。

  原来,9月30日,余某向单位分管领导口头报告,准备为其父亲做寿办4到5桌喜宴。而10月1日当天,却实际安排了9桌,参加宴请的对象包括亲戚、朋友、同事,共收受礼金13000元,其中收受同事、朋友礼金2000元。

  “市纪委三令五申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这几年也查处通报了一大批党员干部,我却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尤其是自己作为监察室主任,知纪违纪,更是不应该。”余某表示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并立即把不该收的礼金全部退还。

  11月7日,赤壁市纪委作出给予余某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对该市广电网络公司分管领导给予诫勉谈话,对参与做客的几名同事分别进行批评教育或警示谈话。同时,该市广电网络公司党委也免去余某监察室主任职务,调离原工作岗位。

  至此,一起监察室主任“知纪违纪”案得到了快速查办,再次彰显了纪律“高压线”的威严。

2018年11月21日 星期

第05版:咸宁风纪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