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1日 星期
行贿受贿一起查 “三位一体”严执纪
通城全力铲除权力腐败“污染源”

  本报讯 通讯员隽纪监报道:“我一时鬼迷心窍,为了一己之私,却迈出了违法犯罪的一步,走到了悬崖深渊前……”日前,通城县供电公司退休职工付某因涉嫌行贿犯罪,被通城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谈及自己的行贿事实时懊悔不已。

  今年以来,通城县纪委监委把“行贿受贿一起查”,作为推动监察法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对扶贫领域、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招投标领域、教育系统等四个重点领域的突出腐败问题高悬利剑、重拳出击,并延伸监察触角,对涉嫌行贿犯罪或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采取留置措施进行调查,坚决铲除权力腐败“污染源”。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对17人采取留置措施,其中公职人员11人、非公职人员6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

  “同步留置涉嫌行贿人员和受贿人员,能使证据有效锁定,线索有序深挖,案情有力拓展,取证周期大大缩短,节约了调查资源。”该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认为,若不及时对相关行贿人采取有效措施,将给调查取证的效率、相关人员配合调查的积极性和案件的定性等方面造成一定的影响。

  “查处县供电公司腐败‘窝案’时,同步对其中的4名行贿人员采取留置措施,使案件很快得到突破;县畜牧局原局长熊某、县市政公司原经理赵某等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都是先对行贿人采取留置措施,通过深查行贿人带出来的线索。”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必须坚决挖掉受贿和行贿这两个破坏政治肌体的“毒瘤”,让权力“围猎者”付出沉重代价。

  采取留置措施进行审查调查,只是该县纪委监委着力提高履职能力的一个缩影。

  今年来,该县纪委监委还探索创新“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的“三位一体”协同审查调查模式,形成“骨干力量引领办案”、乡镇纪委书记“跟班办案、交叉办案”、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办案”的强大阵容。同时,联合公、检、法、财政、国土、税务等部门成立反腐败协调小组,凝聚监督合力,不断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提升依纪依法履职能力。

  截至目前,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后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2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0人。

2018年11月2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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