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咸司法、咸普办报道:11月2日上午,咸宁市咸安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咸宁强制隔离戒毒所原所长金某涉嫌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
为给全体政法干部上一堂生动直观的警示教育课,使政法干部能从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吸取教训,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咸宁市委政法委组织市公、检、法、司政法干部旁听庭审过程,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中,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金某在任咸宁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5.8万元;滥用职权为强戒人员办理出所手续,违规为69名强戒人员办理“因病退回”出所手续;未按规定对36名强戒人员所外就医期满后收所或建议变更强戒措施。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和举证,被告人金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此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政法干部纷纷表示一定要以此案为戒,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保持清廉本色,守住底线,做遵纪守法的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