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7日 星期
咸宁商事制度改革

关键词:

  1、最多跑一次 “最多跑一次”改革是2018年咸宁市工商局聚力打造的第一大工作亮点,学习浙江等地经验,打造咸宁特色,实行“一人通办,一窗办结,一站导办,一标申报,一口说清,一掌尽知,一点代办,一网通办,一库共享,一单速达”,大力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现场申请”模式,实现了企业登记线上线下全覆盖,还与省工商局同步实现全程无纸化电子登记。

  2、多证合一 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部门流转、一档管理”。6月底开始,我市全面落实全省实行的“36证合一、一照一码”。

  3、证照分离 我市今年2月7日在咸宁高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其核心在于清理规范各类许可,主要措施是五个一批:取消办证一批,改为备案一批,承诺办证一批,提高透明度一批,严格准入一批等。

  4、电子营业执照 落实网上登记与窗口登记并存,重点做好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和网上公示,逐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互通互认互用。升级完善登记系统,进一步优化线上服务,实现“一网通办”,企业登记注册无纸化、零见面。网上登记系统开通后,多角度引导企业和群众开展网上登记,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实现整个登记流程无介质、零收费。

  5、注册资本认缴制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投资门槛,除国务院规定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27个行业外,一律取消“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市场主体类型最低注册资本限制,逐步推动企业设立登记实行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6、市场主体年报公示 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所有经工商部门登记的市场主体需自登记成立之日第二年起,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时报送年度报告,公示企业的经营情况,未按规定报送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户标注异常状态)。

  7、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未按规定公示年报、公示信息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等情况的,将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受到限制或者禁入。

  8、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企业因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企业,将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将被工商部门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受到多部门的联合惩戒;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受到限制或者禁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常态。

2018年11月7日 星期

第08版:庆祝改革开放40年·咸宁建市20年特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