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日 星期
咸安社保政策之窗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如何处理?

  参保人员有三种选择:

  1、可以申请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其中,2011年6月30日前参保(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五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2011年6月30日以后参保(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但满十年的,可在延长缴费年限满五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年的,可继续延长缴费,在实际缴费年限满十年的当月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再办理相应的养老保险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申请延长缴费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既不申请延长缴费,又不愿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个人帐户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通讯员:李红霞)

2018年11月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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