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廖卫军报道:10月23-24日,市林业局相关执法人员一行,对通山、通城、崇阳等野生动物养殖户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对养殖场相关证件办理情况、养殖记录表、销售清单、养殖场防疫措施等进行了重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这几家企业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较为规范,无违规、违法现象。
执法人员要求,要加强自身基础建设,提高科学管理和生态养殖的能力水平。养殖场依法依规在进行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同时,更要加强养殖场舍卫生,提高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