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主要是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你公司李某就是典型……”近日,通城县纪委宣讲团深入县供电公司,结合实际案例,为该公司90余名党员及监察对象宣讲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该县推进“十进十建”活动进国企的具体行动之一。
“新《条例》为党员干部重新划了红线和禁区,我将认真贯彻执行,用《条例》的尺子衡量自己的言行,做纪律上的明白人、行动上的清白人。”供电公司干部吴建民说。
“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带头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该公司纪委书记柳俊表示,将层层抓好纪律教育,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切实把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宣讲团以案说纪讲解生动,易于接受,我们将以本公司今年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为戒,进一步增强学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提高运用《条例》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干出新业绩。”该公司参加学习的全体党员和监察对象纷纷表示。
据悉,自“十进十建”活动开展以来,该县将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列入重要日程,通过常态学、会议学、交流学、引领学、分层学、以考促学等形式,督促企业将“进建”活动掠影制成宣传栏进行展示,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进而带动全县各国有企业在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宣传教育上下真功、使实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