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广大师生、校友及所有关心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为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校训校歌校史等精神文化育人功能,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完善学校标识体系,提升学校文化内涵,增强师生的荣誉感、归属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爱校热情,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助力“特高”建设,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拟开展校歌歌词征集工作。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0日截止。
二、征集对象
面向本校教职工、离退休职工、学生、海内外校友及所有关心支持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作品,参与者可以为个人、团队或单位。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应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恰当反映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近六十载的办学历程,"厚德尚能、励志创新"的校训,办学定位、办学宗旨,历史变迁,文化传承,办学理念和特色,以及校园精神风貌,鼓舞人心,催人奋进。
(二)歌词语言简洁凝练,朴实自然,简明易记,朗朗上口,能够融合我校的办学传统,又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三)词曲篇幅不宜过长,内容积极、词曲和谐,旋律优美、节奏明快,易于传唱,有较强的传播感召力。
(四)校歌作品可词曲同创,也可单独参加歌词、曲谱的单项征集,谱曲用简谱或五线谱均可。可分别投稿,可联合创作,亦可独立完成,歌词需附释文或说明,如能附合唱版、配器或试唱录音资料更佳。
(五)应征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作品一经采用,著作权将归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四、投稿要求
(一)投稿人将所作词或配曲在A4纸上工整书写(或打印) ,并附创作说明。
(二)欢迎寄送录音样版资料(VCD、CD 均可)。
(三)来稿请注明“校歌投稿”字样,书面稿和电子稿各一份。所有来稿、光盘等资料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四)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详细联系地址或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
(五)允许一人投多个方案。
(六)联系人:华先宙 联系电话 15872821688 邮箱:773830502@qq.com
五、评奖办法
(一)评选办法
1、学校组成“校歌”评选组,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
2、入围作品在校学报、校网等媒体上刊登,供师生评议,广泛征求意见。
3、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校歌”评选组进行评选,提出评选方案报学校党委审议决定。
(二)奖励办法
1、歌词:采用奖 1名,奖金 10000元。
2、曲谱:采用奖 1名,奖金 10000元。
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
六、注意事项
(一)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学校校歌和其他音乐作品,不得抄袭。
(二)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的内容。
(三)投稿人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如作品已受学校奖励,则撤销其奖励决定并追还奖金。
(四)经征得作者同意后,学校有权修改或部分采用应征作品内容。
(五)最终采用作品的著作权及使用权归学校所有,词曲署名权归作者所有。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