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5日 星期
我市首家集体经济合作社成立

  本报讯 记者张敏、特约记者李星、通讯员董蓓报道:“把田地入股到合作社,不用我操心,每年稳稳地有几千元收入,年终还分红。”10日,在咸安区汀泗桥镇黄荆塘村八组土地股份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上,该组农户涂福初高兴地说。

  这是全市成立的首个“集体经济合作社”。会上,表决通过该组土地股份合作社章程及配股分红方案后,村民们踊跃签订了入股合同。此外,还选举产生了5名理事会成员和3名监事会成员。

  据悉,当天共有30户农户自愿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入社率达100%,该组初始股份为1000股,其中田亩股312.87股,山林股434股。

  区经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合作社成立后,土地交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实行保底分红和盈余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保底分红按照村民耕地流转入股协议进行分配,并列入本社年度生产经营成本。盈余分配在集体股和公益股红利分配后,再按照个人股的份额进行分配。

  村民除每年固定的土地流转金收入外,还享受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实现了“土地变资产、农民变股东”的目标。

  此次土地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成立,将有效推动该区土地流转规范化、集约化发展,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目前,全区已有108个村完成清产核资,18个村完成了成员确认。

2018年10月1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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