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组织职工集资建房、团购房,原来想为职工做好事谋福利,却因各种原因,5年甚至10年交不了房,好事变成了伤心事。
更让人着急的是,拖了近10年的问题,目前还拿不出一个解决的办法。
【新闻背景】
“2008年单位组织职工集资建房,如今10年了,房子还没有建好交付”。日前,通山居民阮女士致电本报《党报问政》热线。
阮女士称,2008年,自己供职的单位——县扶贫办集资购买了一块地建职工住宅,自己订了一套面积165平米的房。
2011年开始,她先后交过两次房款,总计58000元。“还有好多同事交了上十万元,房子也没到手。”阮女士说。
无独有偶,通山居民徐女士同样遭遇单位集资建房5年不交房的情况。
徐女士说,自己在通山县人民医院工作,2013年医院在新大楼的对面,以职工集资的形式购地建职工住宅,考虑到上下班方便,徐女士就购买了一套新房。
“2013年起,我先后三次缴纳房款共15万元。去年年前,承诺说一次交完尾款就可以拿钥匙,我又交了11万元。”徐女士说,又一年快过去了,还没拿到新房的钥匙。
“我们为了上班方便,不得不在外租房,已经3年了。我母亲生前是医院退休职工,也购买了一套房,如今老人家已经过世,也没有圆了新房梦。”
【记者调查】
10月10日,记者实地查看县扶贫办职工住宅楼。
只见两栋住宅楼立面装饰已经建成,大楼内部没有装修,没有安装电梯,小区道路、绿化等工程还未建设。
工地空无一人,一个活动板房挂有“湖北泓瑞达置业有限公司建设指挥部”“通山三村建筑有限公司瑞达小区项目部”的牌子。周边的居民称,这两栋房子已经停工好一阵子了。
记者看到阮女士保留的两张缴费收据。一张时间为2011年8月1日,一张为2016年11月30日。两张收据上分别盖有“通山县移民培训中心”、“通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会”的印章。
阮女士没有提供购房合同,她称,当时草签了一份购房合同,开发商并没有交给他们。
在通山县人民医院的职工住宅楼,记者看到大楼已经基本完工。徐女士说,最近一次院领导的解释是,房子的人防工程有问题,还更改了规划设计,因此无法通过验收。“今年承诺8月20日前交1、2号楼的,结果还是没交。”
【部门回应】
单位集资建房、团购住宅为何迟迟不能交房?在协调处理过程中,单位为何不能拿出有效的解决手段,而让问题一拖再拖?记者就此分别致电通山县扶贫办和通山县人民医院。
通山县扶贫办一位退休干部称,该团购房于2008年开始集资,2012年开建,走过招投标程序,但是最终承建的是个人。他认为,承建方本身没有开发资质是问题的关键。
县扶贫办主任成军说:“开发商没有实力,交不了房。”成军称,单位职工该交的钱都交了,现在开发商还是缺资金,导致整个小区都不能完工。“我们也实在没有办法,只能不断督促开发企业,必要的时候采取法律手段寻求解决。”
记者致电通山县人民医院办公室,得到的回复是:医院集资房现在水电工程未完成,具体竣工时间不确定。通山县房地产管理局一朱姓负责人称,医院职工住宅项目符合条件,未办理预售许可。对于开发企业是否具有资质、为何不能通过验收,该负责人表示,这不属于房产局管理范围。
阮女士和徐女士都认为:无论是历史遗留问题,还是企业经营行为,参与集资建房和团购住房的职工是因为对单位的信任而参与其中的,单位不应该辜负职工的信任,也不应该以领导变更等原因,让问题一拖再拖。